十年之前,
左岸咖啡館的廣告和我一起愛上了雨。
十年之後,
我害怕夜裡打在屋簷淅瀝瀝的雨聲,像是天空心碎的聲音。
人格建立是種緩慢的過程,
從蟻般的小字演進為老花眼偏愛的字跡,
從難以理解的尖銳到溫和的庸俗,
也不過是十至十五年的事。
曾經我愛雨,因為他充滿不確定。
午後雷陣雨經常無預警地來臨,
咆哮嘻鬧一陣又匆匆離去。
也或許陰晴不定地轉為點點小雨,
若斷若續地持續至午夜。
我經常倉皇躲雨,
屋簷下看雨總別有一番情趣。
有時還會趁機和躲雨的店家攀談,
百無聊賴地尋覓各自人生的共通點。
又或者在更年幼時挾著穿便宜拖鞋的便利,
踩著水窪和朋友無意義地大笑著行進。
看積水的操場上漂浮的木板,
說,你看那是汪洋中的一條船。
不知何時我開始抱怨濕黏黏的雨季,
心疼泡水的高跟鞋還想著那些做不完的事。
尤其害怕夜裡斷斷續續的雨聲。
那總像是女孩大哭一陣後抽噎的鼻音,
讓人除了心疼外還有諸多不耐。
我學會聳聳肩,說,這個城市。
或者說,雨天。
彷彿所有人都能理解我的抑鬱與憂傷所為何來。
太庸俗了我想是。
昨夜裡輾轉反側,蜷曲著身子聽風狂吼呼嘯而過,
只好點起夜燈讓馬修和紐約陪我一晚。
颱風夜不只讓我心碎,更讓我恐懼。
除了面對這些眼看就要念不完的書,
狂風暴雨也彰顯了我的渺小。
或許我再也不能承擔雨的美麗與哀愁,
而寧可在從沒有喜愛過的炙熱夏陽下傴傴獨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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